這個主日彌撒的主題是「天主的想法」:讀經一(創十八)是亞巴郎求情(為索多瑪),他說:「求我主且勿動怒,容我再進一言」;福音(路十一)耶穌教導祂的門徒應當怎樣祈禱,祂說:「你們求,必要給你們」;讀經二(哥二)是惟在基督內方可得救,保祿說:「天主使你們與基督一同生活」。總之,祂接受亞巴郎的求情,耶穌要我們用天主經祈禱,祂就必給予我們天國和聖神,與基督一起生活。接受求情,俯聽祈禱和給予天國和聖神,就是天主的想法。
讀經一(創十八:20~32)是亞巴郎求情(為索多瑪),這段經文有三個重點:一、控告與查證;二、求情(協商);三、天主的答覆。首先,控告索多瑪的話實在太多了,而且他們的罪惡(逆性)實在深重,天主要貼近(下去看看)觀看他所聽到的控訴是否真實的,因此三個人中的兩個往索多瑪走去。其次,亞巴郎走近上主,用把義人和惡人同樣消滅(善惡不分都一樣毀滅)是不符合天主是公義的做法,對祂做討價還價的求情(天主不是甚麼都管的暴君,也不是甚麼都不管的缺席者,而是一個可以協商的「成年孩子的父親」),亞巴郎從索多瑪城中如果有五十個義人,為了這些義人,天主還要毀滅索多瑪城嗎(為了罪人而毀滅義人?)談起。天主回答如果在城中有五十個義人,他要寬赦整個城(為義人而保全罪人)。亞巴郎把義人的數目由五十減到四十五,再由四十五降到四十、由四十降到三十、由三十降到二十,四次問天主同樣的問題(為罪人而毀掉義人?),天主的答覆一直是只要有那些數目的義人,祂會為了那些義人而不毀滅那城。最後,亞巴郎有點不好意思(他跟天主說:「求我主不要動怒,容我說最後一次」)對上主說,如果城裡只找到十個義人呢?天主回答說,為了那十個義人,祂不會毀滅索多瑪城。總之天主的想法是願意為了義人而保全罪人(罪惡之城)。查證控告、接受求情、答覆為義人保全罪人,是天主的想法和作為。
福音(路十一:1~13)耶穌教導祂的門徒應當怎樣祈禱,這段經文有三個重點:一、門徒們求耶穌教他們祈禱;二、祈禱的態度;三、是祈禱的效果。首先,耶穌的一個門徒問求祂教他們祈禱(因若翰教給了他的門徒祈禱),祂就教他們用<天主經>祈禱,天主經的內容包括七個祈求:三個求天主受光榮(天主的名受顯揚、天主的國來臨、天主的旨意承行),四個求主愛的人享平安(給日用糧、寬恕罪過、勿陷於誘惑、免於兇惡)。其次,耶穌透過朋友的比喻,教門徒們恬不知恥的祈禱的態度,祂說,有一個人半夜去他的朋友(鄰居)那裏,向他借三個餅(因這人的朋友行路到他這裡,他沒有東西款待他),他的鄰居拒絕了他(說:「不要煩擾我了,門已關上!我的孩子們同我一起在床上,我不能起來給你!」)。耶穌說,這個鄰居,就算不為是鄰居的緣故,也要為這個人恬不知恥的切求,而起來給他所需要的一切(天主比我們的朋友更美善….)。最後,祈禱的效果有兩個:一「你們求,必要給你們;你們找,就必要找到;你們敲,就必要給你們開」,因天主的慷慨,因「凡求的,就必得到;找的,就必找到;敲的,就必給他開」是天國的原則;二「一個父親(縱然不善)尚且會把好的東西給我們(「兒子向他求餅,他不會給他石頭;求魚,他不會給他蛇;求雞蛋,他不會給他蠍子」),因祂比我們的父親更好、更愛我們,更一定會把聖神(最棒的)賜給(我們)求祂的人。總之,用天主經祈禱,而且恬不知恥的祈禱,天主會把天國和聖神藉著祈禱賜給我們,這就是天主的想法。
讀經二(哥二:12~14)保祿說「惟在基督內方可得救」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