祈禱是人與天主之間關係的一種表達方式。有時是對話,有時是訴說與聆聽,有時是讚美,有時也是呼號求助;祈禱是在或行或止,或臥或立之間,無時無刻都可祈禱,因為天主天天同我們在一起。人的一生總是離不開天主,天主是愛,而人一直都在尋找那份滿全的愛,所以聖奧思定才會說:『除非安息在禰內,我們的心將得不到安寧。』這樣看來祈禱絕不是一時的,短暫的,而是持續不斷的,終其一生的。 在路加福音第十一章5-8節中,關於祈禱耶穌給門徒們打了個比方說,一個人半夜裡敲朋友的門為乞求三個餅。可是那朋友不願起來給他開門。但是『他縱然不為了他是朋友的原故,而起來給他,也要因他恬不知恥地切求而起來;給他所需要的一切』(路11:8)。同樣的關於時常祈禱,耶穌另立一個比喻,在路加福音18章1-8節中,有一個不敬重天主也不敬重人的判官,遇到一個寡婦求他為她伸冤,「他多時不肯,以後想道:我雖不敬畏天主,也不敬重人,只因為這個寡婦常來煩我,我要給她伸冤,免得她不斷的來糾纏我。」(路18:4-6)其實我們知道恒心、誠心地祈禱是會蒙上主悅納的。明白這些道理可能會很簡單,但若實實在在地去做,堅持不斷地祈禱可能 就困難了。有時我們也要問祈禱是為了什麼?為什麼我要祈禱?我想這個答案就是那支持自己持續不斷祈禱的動力。
人們表達情感的方式有動的一面也有靜的一面。有時一種愛是以實際的行動去幫助而表達;有時表達一種愛,只需要一個眼神的交流,對方便會感受到溫暖在心頭。祈禱也是這樣,有動也有靜。 有時需要以行動的方式表達對天主的愛;有時需要以靜默的祈禱方式回應天主的愛。我想這份愛便是恒心祈禱的動力。愛是會發展成長的。也許在開始只是一種「討要」,就像小孩子和父母一般。但是不要停,繼續「討要」,不斷祈禱,接著愛。因為我們要謙卑地承認自己的軟弱,且主不開天主的幫助與恩寵。天主就是我們的「父母」,就是我們依賴的物件,而且這種依賴還是永遠的。只要我們願意,想去走近天主,天主就在那裡,就在我們心理。相信自己會成長,也會和天主的關係更親近。在我們人生不同的時刻會以不同的方式表達對天主的情感,也就是以不同的方式祈禱。這樣豐富的祈禱方式會促使我們愛的成長,也會有助於我們持續不斷地祈禱。
所以祈禱就是我們愛天主的一種表達。塵世間的旅途是短暫的,最終我們要回到天父那裡,永遠的存留在祂的愛內。所以從現在開始我們就培養這份愛,有意識地將所遇到的人、事、物獻予天主,緊密地和祂聯繫在一起,培養祈禱的習慣,在祈禱中增近我們與天主之間的關係,同時也在生活中去映照這關係。那麼就愛吧!祈禱吧!將我們的心交給天主吧!生命不息,祈禱不輟。
聖保祿使徒在書信中也勸導我們時常祈禱說:『你們什麼也不要掛慮,只在一切事上,以懇求和祈禱,懷著感謝之心,向天主呈上你們的請求。』(斐4:6);『應常歡樂,不斷祈禱,事事感謝:這就是天主在基督耶穌內對你們所有的旨意。』(得前5:16-1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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