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「復活」的Q&A快答
- 6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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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正確觀念乃為堅定信仰之基石」
Kimat神父註解:
耶穌復活,並非一樁「屍體」還魂事件,若只是一具死身再次活回來,那這身體本質上不該有什麼特別變化。然而復活後的耶穌身體,是一種「新而圓滿」的身體,它雖和原本的身體有著同樣的基礎及聯繫,換句話說,就是耶穌平常用的物質身體,但這物質便開始以一個圓滿而超越舊限制的形式呈現(既保持了物質真實性,又完全被天主光榮所聖化的身體),我們姑且將這沒有和原身體割裂卻又呈現全新型態的身體稱為「光榮的身體」。因此要記得的是,基督徒不會說耶穌已經整個換身體了(好似百分之百的新),也不會說耶穌的身體沒有任何變化(好似百分之百的舊),更好說,就是原本的身體被聖化與提升了,達至圓滿與光榮境界。這是一個奧秘,但我們藉由聖經啟示,確實知道一些基礎原則:耶穌帶來的是『肉身復活』,而非單純靈魂救贖。
____以下開始正文____
一、 問: 如果基督是在星期五去世、星期日復活,聖經(如瑪竇福音 12:40;馬爾谷福音 8:31)為何提到祂在復活前,曾在墳墓裡待了「三天三夜」(three days and three nights)?
答:
基督約在星期五下午三點左右離世,隨後便被安葬在墳墓中。而復活發生在星期日的黎明。若以現代人的時間觀念來計算:耶穌在星期五待在墳墓的時間不足九小時,星期六為二十四小時,星期日則不足六小時。無論如何計算,其總時數都遠低於構成「完整三天三夜」(three full days and nights)的七十二小時。這是否意味著聖經存在矛盾?答案是否定的。
這其中的關鍵在於:古代猶太人習慣將「一天的任何一部分」都視為「完整的一天」。 因此,所謂的「三天三夜」(在現代語境中等同於「三天」),其跨度最短可以僅有二十四小時加上前後各幾秒鐘——假設當時已有能記錄秒數的時鐘的話。
若依據我們現今的邏輯,從今天午餐時間到明天午餐時間算作「一天」;但對古代猶太人而言,這會被計為「兩天」,因為這段時間橫跨了兩個截然不同的日子(一部分屬於今天,一部分屬於明天)。
具體落實到復活的時序上:
第一天(星期五): 耶穌從週五下午安葬到日落,這是一天的一部分,計為一天。
第二天(星期六): 耶穌在墳墓中度過完整的安息日,計為一天。
第三天(星期日): 耶穌從週六日落後到週日清晨復活,這又是另一天的一部分,計為第三天。
因此,按照當時的文化語境,聖經稱之為「三天」或「三天三夜」是完全精確且符合邏輯的,並無任何錯誤或矛盾之處。
二、問: 我認識的人說耶穌並非肉身復活,而是以「靈性身體」(spiritual body)取代了肉身(physical body)。他宣稱這是保祿宗徒的教導。真相究竟為何?
答:
「耶和華見證人」(Jehovah’s Witnesses)經常利用這種說法,來支持他們認為「耶穌就是總領天使彌額爾」(Jesus is Michael the Archangel)的偏頗觀點。為了證明耶穌沒有肉身復活,他們常引用《伯多祿前書》3:18 與《格林多前書》15:45,稱耶穌是「就肉身說,他固然被處死了;但就神魂說,他卻復活了」,並指耶穌「成了賦與生命的聖神……(因為)肉和血不能承受天主的國」(put to death in the flesh but made alive in the spirit” ... “[Jesus] became a life-giving spirit . . . [for] flesh and blood cannot inherit the kingdom.)。但在《格林多前書》第15章中,保祿宗徒真正的論點是:復活後的身體具備了不朽、光榮、能力與屬神性(qualities of imperishability, glory, power, and spirituality),這與人類現有那易朽、羞辱、軟弱且屬血氣的身體(perishable, dishonorable, weak, and physical body)形成了強烈對比(42-44節)。保祿隨後提到,人的天性將要「穿上」不朽與不死的生命。
這絕非暗示物質是邪惡且應被拋棄的。相反地,「恩寵建立在本性上」(grace builds upon nature)。因此,復活的身體是天生肉身的「圓滿化」(a fulfillment of the natural body),而非毀滅。若認為靈魂高尚而物質邪惡,便落入了「曼尼教派」(Manichean)的誤解中。基督徒歷來反對這種謬見,因為它否定了天主創造萬物的美善,更否定了「聖言化成血肉」(the Incarnation)的奧蹟。
在《路加福音》24:39 中,復活的耶穌親口對門徒說:「你們看看我的手,我的腳,正是我就在你們面前;你們摸摸我,看看,因為神魂沒有肉軀,你們看,我卻有。」(See my hands and my feet, that it is I myself; handle me, and see, for a spirit does not have flesh and bones as you see that I have) 這一節經文足以粉碎「非肉身復活」的說法。
此外,《若望福音》2:19-21 提供了更有力的證據,耶穌曾預言:「你們拆毀這座聖殿,三天之內,我要把它建立起來。」 兩節之後,經文清楚寫道:「但耶穌所說的聖殿,是指他的身體。」 也因此,耶穌早已預言祂的「身體」必將復活。
我們可以反思:如果耶穌的身體沒有復活,那原本的遺體去了哪裡?復活的又是什麼?這奇蹟的驚人之處又在哪裡?「拋下遺體,靈魂升天就好」(Jesus’ body was discarded while his spirit rose)的說法,恐怕比接受「身體復活」還需要更盲目的迷信。正如保祿所言:「如果基督沒有復活,你們的信仰便是假的,你們還是在罪惡中。」(if Christ has not been raised, your faith is in vain, and you are still in your sins)(格前 15:17)
三、 問: 為什麼在耶穌復活顯現後,瑪利亞瑪達肋納和宗徒們認出祂竟有困難?難道我們復活後,親友也會認不出我們嗎?
答:
在四部福音中,僅《路加》與《若望》提到門徒難以認出復活的耶穌。
《路加福音》(24:13-35)記載了兩位門徒在往厄瑪烏村途中的經歷。這並非因為耶穌的外貌改變了,經文明確指出:「但他們的眼睛受了蒙蔽,以致認不出他來」(their eyes were kept from recognizing him),直到耶穌向他們解釋了舊約關於默西亞的預言後,他們才認出祂。
《若望福音》中,當宗徒們在提庇黎雅海捕魚,耶穌站在岸邊時,他們也沒能立刻認出祂(若 21:1-14)。但經文提到船距離岸邊約一百碼(約九十公尺),在這種距離下無法立即辨識,實屬常情。
同樣地,瑪利亞瑪達肋納在墳墓外也沒能第一時間認出耶穌,直到耶穌呼喚她的名字(若 20:14-16)。當時她或許與耶穌有一段距離,更可能的是,她當時全神貫注於尋找遺體(「請告訴我,你把他放在那裡,我去取回他」[Tell me where you have laid him and I will take him away]),以至於忽略了眼前復活的身體。加上哀慟逾恆、眼眶泛淚(20:13),甚至可能像厄瑪烏的門徒一樣,受到超自然力量的遮蔽。
然而,多默後來確實認出了耶穌身上的傷痕(若 20:24-29);而《路加福音》中富翁與拉匝祿的比喻也顯示,即使沒有肉身,靈魂亦能互相辨識。因此,只要我們最終都抵達同一個歸宿(天堂),認出所愛之人絕非難事。
四、 問: 聖經記載宗徒認不出耶穌,這該照字面解釋嗎?還是耶穌長得真的不一樣了?
答:
耶穌的復活並非「復甦」(Resuscitation。像拉匝祿那樣,只是恢復原本的生命形式);耶穌的復活是所有得救者在末日時將經歷的(獲得「光榮的身體」[received our glorified bodies])。雖然我們在天堂會互相認識,但外貌可能與現世有所不同。
耶穌的光榮身軀在某些方面確實可能與傳教時期有所差異,但依然保有足夠特徵,使門徒最終能認出祂(見若 21:4-7)。
五、 問: 耶穌復活四十天後才升天,這段時間祂在哪裡?
答:
這四十天裡,耶穌在世上陪伴並教導宗徒及其他門徒。這在《若望福音》20-21章、《路加福音》24章、《瑪竇福音》28章、《馬爾谷福音》16章及《宗徒大事錄》1章都有詳細記載。
這段「四十天」的培育期,啟發了教會對新教友的安排。通常在復活節入教會的新信友,會經歷一段稱為「釋奧期」(Mystagogy)的階段,深化信仰培育,直到五旬節(聖神降臨節)為止。
如今,耶穌雖然與父一同在天上掌權,但憑藉其全能,祂依然與我們同在(瑪 28:20),且最深奧地臨在於我們為紀念祂而舉行的聖祭禮儀(彌撒)之中(路 22:19-20)。
六、 問: 「復甦」(Resuscitation)與「復活」(Resurrection)有什麼區別?
答:
我們必須承認,如果耶穌的復活僅僅是「屍體復甦」的奇蹟,那對我們其實毫無意義。那不過就像現代醫生救活一個臨床死亡的人,對人類存在本質並無改變。若只是屍體復甦,那耶穌的復活就跟納因城寡婦之子(路 7:11-17)、雅依洛的女兒(瑪 5:22-24)或拉匝祿(若 11:1-44)沒什麼兩樣。這些人回到原本的生活後,最終還是會面臨真正的死亡。
但新約見證告訴我們,「人子復活」是完全不同的層次。耶穌的復活是突破進入一種全新的生命形式,這種生命不再受死亡法則束縛,而是超越其上,為人類存在開啟了全新的維度。
教宗本篤十六世在《納匝肋人耶穌:聖周》(Jesus of Nazareth: Holy Week—From the Entrance Into Jerusalem to the Resurrection)中指出:
「耶穌的復活並非一個可以被歸類在過去的孤立事件,而是一次『演進的飛躍』。在耶穌的復活中,人類達成了一種影響所有人的新可能性,為人類開創了全新的未來。」
(The Resurrection of Jesus is not an isolated event that we could set aside as something limited to the past, but it constitutes an “evolutionary leap”... In Jesus’ Resurrection a new possibility of human existence is attained that affects everyone and that opens up a future, a new kind of future, for mankind.)
「復甦」意味著回到舊有的生命規律中等待下次死亡;「復活」則意味著被徹底轉化進入一種不受墜落世界律則限制的新生命。這不是回到現狀(status quo),而是全新開端的徹底轉化。
七、 問: 既然耶穌已復活並升天,為何天主教徒要懸掛有身體的「苦像」,而非像我們使用「空十字架」?這不是太憂鬱了嗎?
答:
我們選擇追隨保祿宗徒的表率。他曾寫道:「我們所宣講的,卻是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基督:這對猶太人是絆腳石,對外邦人是愚妄……因為天主的愚妄總比人明智,天主的懦弱總比人堅強。」(We, for our part, preach a crucified Christ; to the Jews indeed a stumbling block and to the Gentiles foolishness... For the foolishness of God is wiser than men, and the weakness of God is stronger than men)(格前 1:23-25)
還有另一處關鍵經文:「弟兄們,我曾決定,在你們中,除了耶穌基督,就是被釘在十字架上的那一位外,什麼也不想知道。」(For I determined not to know anything among you, except Jesus Christ, and him crucified)(格前 2:1-2)
天主教會的藝術並不只有苦像,我們也描繪羔羊、聖母懷中的嬰孩、傳教的壯年耶穌、善牧,以及光榮復活的基督。然而,在所有表達中,「被釘十字架」最受重視,因為那是耶穌「聖言化成血肉」的核心目標與焦點。
天主愛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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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資料:www.catholic.com
編譯: FR. KIMAT NANGAVULAN金哲昱, OP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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